落户条件
入户办理流程

免费落户咨询热线

133-7767-2635

当前位置:深圳入户政策 > 人才引进 > 好消息!深圳办理人才引进时不再核查计生证明

好消息!深圳办理人才引进时不再核查计生证明

栏目:人才引进 人气:0发表时间:2023-01-26来源:网络

免费提供最新落户政策及一对一落户方案

留学生/应届生/积分入户 落户咨询

落户咨询二维码  

好消息!深圳办理人才引进时不再核查计生证明

(好消息!深圳办理人才引进时不再核查计生证明)

  近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官网发布消息称,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在办理人才引进业务(含毕业生接收报到和市外在职人才引进)时,不再核查申请人的计生证明。

  深圳市人社局称,自2017年11月12日起(含当天),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在受理人才引进业务时(含此前已在系统申报人才引进、材料清单显示需提供计生证明、但在11月12日及之后提交申报材料的),不再收取人才引进计生证明,也不再审核计划生育情况。

  自2017年11月12日起(含当天),在人才引进业务系统申报人才引进信息时,无随迁子女的无需填报子女数、子女信息,有随迁子女的仅需填报随迁子女信息,相关业务表格样式也会做相应调整。

  根据深圳市人口管理的相关规定,申请随迁的子女应符合以下规定:本人生育且抚养权归属本人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大中专院校在校生除外);随迁子女需与本人在同一户口本上,且同为城镇户籍或同为农业户籍;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业等级资格且申请人与随迁子女户口性质一致的(同为城镇户籍或同为农业户籍),可申请办理异地随迁。

  申请子女随迁的人员应认真对照随迁子女规定,自行确认所申报的随迁子女符合随迁规定,并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在后续入户时公安部门会对入户人员的婚育信息和随迁子女信息进行核查,对未如实申报或不符合规定的人员将按相关规定处理。申请人未如实申报信息的,由此造成一切责任后果均由其本人负责。

  【记者】庄瑞玉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

此文关键字:

推荐文章

热门文章

最新文档

推荐文档